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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彩元 吕布目光如刀,扫过一名名士兵的脸庞,目光渐渐冷了下来,沉声道:“这并不代表,随随便便来上一群乌合之众,就能踩着我们的肩膀,提着我们的脑袋去成名。” “潘璋,我去拦他,你快带都督走!”宋谦眼见雄阔海一根熟铜棍在大军中如入无人之境,自知不敌,连忙将周瑜推给潘璋,自己则策马杀向雄阔海。 “老雄,你干什么!?”管亥不解的看向雄阔海。
“世家豪族?”吕布瞥了瞥头,看向贾诩道:“要他们干什么?将他们的家财于我便可,至于人,留着让曹操或者刘表去头疼吧。” “主公,我们赢了!”张广带着一帮鼻青脸肿的壮汉过来,向吕布道。 很快,郝昭已经将曹军的尸体放置在车上,徐徐向着曹营进发,吕布眼中闪过一抹森然,郝昭是他发掘出来的武将,更重要的是年轻,未来能够发展的空间极广,这样一名潜力型武将,如果可以,吕布绝不想让他犯险,但吕布此刻手中可用之人已经不多,他不可能将张辽、高顺派出去,就算曹操不杀,也很有可能将他们扣留,老曹对于人才可是不择手段,宁愿养着不用,也绝不会让这些人才流出去与他作对。
吕布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,但在连续几次出错之后,吕布觉得,自己应该加紧找一位真正的谋主了,陈宫可以辅佐,可以在自己拥有一块地盘之后,帮自己搞内政,搞后勤,但军事上,还是当当参谋就可以了。 不过这种事情,其实吕布并不在意,毕竟已经决定离开,百姓是否拥戴他其实也没什么区别,就算把全城的百姓都聚集起来,也未见得就能打赢曹操,也不能改变吕布现在四面楚歌的困境,所以对于眼下的境况,吕布并不是十分在意。 “坐。”吕布点点头,指了指左边空出的位置,脸上并未流露出太多的欣喜之色,以高顺的本事,集结吕布麾下最精锐的步兵攻破只有千人把守的武关,并不是多么令人吃惊的事情。
张绣皱眉看着此人,却并非贾诩府上下人,沉声道:“你是何人?因何在此?” “不错,这是原本的吕布在十二岁时,经历的第一场战役,顺带一提,这场战役,宿主的前身以一人之力,力斩鲜卑战将十二员,斩杀鲜卑士兵无算,甚至射伤鲜卑统帅,一战晋级校尉,宿主此战,斩将数量为零,斩杀鲜卑士兵数量不足三分之一。” “姑娘好眼光!”大汉手抚骸下胡须,得意道:“此乃我家祖传宝弓,此次某家南下,就是为了结识天下英豪,若有人能将此弓拉上五个满,某家分文不取,将此宝弓双手送上。”